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01年4月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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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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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負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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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服務部申訴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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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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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786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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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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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申訴受理管道:
1. 電話申訴:申訴專線(02)8786-7799 由專人受理服務。
2. 親自臨櫃申訴:本公司所轄之保戶服務櫃檯,須填寫「申訴申請書」,敘明申訴事由。
3. 申訴信函:申訴人以信函方式逕行郵寄至本公司,郵寄地址「110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77號3樓保戶服務部申訴科」。
申訴人請敘明姓名、聯絡電話、申訴事由..等,若有關於申訴事由之證明文件資料,請一併提供。
二、 申訴案件處理原則:
1. 申訴受理部門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第2項規範,對於保戶之申訴,於受理之日15日內查明妥處,並應儘速將處理結果知會保戶;若因處理
過程所需必須展延處理時間者,以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繫申訴人。
2. 專人服務:保戶服務部申訴科受理申訴案件後,即由專人處理並應立即通知申訴人,說明案件處理流程。
3. 處理結果:申訴受理部門須以專函回覆、電話或其他方式知會申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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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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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9_申訴服務作業流程圖_101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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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