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 資訊內容 |
防止利益衝突政策 |
依本公司利害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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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對待各利害關係人政策 |
依本公司利害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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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
1. 依本公司利害關係人交易處理程序辦理
2. 定期召開員工會議傳遞公司訊息及進行雙向溝通
3. 依保險業資訊公開管理辦法,揭露公司資訊於公司企業網站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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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依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十七條,利害關係人含保戶、員工、股東或公司之利益相關者。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