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2年3月
項目 | 資訊內容 |
防止利益衝突政策 |
本公司為一人法人股東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法人股東指派並實際掌握公司治理情形。
本公司訂定「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交易控管準則」,作為執行相關事務之依據。
|
公平對待各利害關係人政策 |
本公司為一人法人股東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法人股東指派並實際掌握公司治理情形。
為確保本公司基於客戶與股東之利益執行其業務,本公司訂有「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交易控管準則」及「公平待客原則」 ,遵循「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及「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誠信經營守則」,並依照「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5 條、「保險業與利害關係人從事放款以外之其他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
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
本公司為一人法人股東公司(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由法人股東指派並實際掌握公司治理情形。
本公司設有0800009888服務電話,並於公司網頁設有客戶服務信箱。
本公司設有獨立董事信箱,作為利害關係人之溝通管道。
本公司於內部網站設有性騷擾、員工申訴及意見反映專區。
|
※附註:
依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十七條,利害關係人含保戶、員工、股東或公司之利益相關者。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