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02年3月
項目 | 資訊內容 |
防止利益衝突政策 |
依「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放款及其他交易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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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對待各利害關係人政策 |
依「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對利害關係人放款及其他交易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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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 |
利害關係人可透過信件、電話方式向本公司表達意見,再由受理單位轉相關部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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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
依保險業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十七條,利害關係人含保戶、員工、股東或公司之利益相關者。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