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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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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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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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部為本公司獨立之風險管理單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並擔負以下風險管理職責:
一、協助擬訂並執行董事會所核定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
二、依據風險胃納,協助擬訂風險限額。
三、彙整各單位所提供之風險資訊,協調及溝通各單位以執行政策與限額。
四、定期提出風險管理相關報告。
五、定期監控各業務單位之風險限額及運用狀況。
六、定期進行公司整體壓力測試。
七、定期進行市場風險值系統回溯測試。
八、其他風險管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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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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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建立本公司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由上到下的風險管理文化及增進公司價值,經董事會於99年8月初次核定及102年12月25日第2次修正通過「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作為本公司風險管理之最高指導原則。
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係由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部、各部室風險管理人員等四個層級運作,並由獨立董事擔任風險管理委員會之主席,以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並定期檢視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發展、建置及執行效能;稽核室則依據現行相關法令規定查核本公司各單位之風險管理執行狀況。
因本公司已於103年8月12日由金管會依保險法予以接管處分,並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為接管人,原有股東會、董事會、董事、監察人、審計委員會或類似機構之職權即行停止;為順利本公司風險管理業務之推動,經接管委員會公司經營管理第一次會議於103年8月29日決議,指派接管小組林淑惠小姐為本公司風險管理委員會委員並擔任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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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機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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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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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風險係指資產價值在某段期間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資產可能發生損失之風險。
本公司應就所允許之投資商品範圍,訂定適當之市場風險控管辦法,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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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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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係指債務人信用遭降級或無法清償、交易對手無法或拒絕履行義務之風險。
本公司應針對涉及信用風險之資產部位,訂定適當之信用風險控管辦法,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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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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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風險分為「資金流動性風險」及「市場流動性風險」。
「資金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將資產變現或取得足夠資金,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責任之風險。
「市場流動性風險」係指由於市場深度不足或失序,處理或抵銷所持部位時面臨市價顯著變動之風險。
本公司應訂定適當之流動性風險控管辦法,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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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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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風險係指因內部作業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之風險。其內容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策略風險及信譽風險。
本公司應訂定適當之作業風險控管辦法,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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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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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風險係指經營保險本業於收取保險費後,承擔被保險人移轉之風險,依約給付理賠款及相關費用時,因非預期之變化造成損失之風險。
本公司應針對商品設計及定價、核保、再保險、巨災、理賠及準備金相關風險等,訂定適當之保險風險控管辦法,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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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配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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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配合風險係指資產和負債價值變動不一致所致之風險。
本公司應根據所銷售之保險負債風險屬性及複雜程度,訂定適當之資產負債風險控管辦法,並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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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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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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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