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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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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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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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控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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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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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包括:風險管理策略與目標、風險管理組織架構
、風險管理流程、主要風險及其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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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機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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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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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風險管理涵蓋利率、權益證券、外匯、商品等部位,其機
制包括限額管理、評價管理、風險值管理(VaR)、回溯測試管理
、壓力測試管理、流動性風險管理。除定期出具市場風險評估
報告,分析投資部位之市場風險曝險,掌握持有之資產價值變
動情形外,每日計算各類資產風險及總風險值,利用市場風險
值整合性控管市場風險,並監控市場風險值限額。另設定各項
假設情境,藉由壓力測試之執行,以提供量化資訊予管理階層
做為決策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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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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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管理包括資產品質管理、投資部位交易對手信用評等
管理。除定期出具信用風險評估報告,分析投資部位各項信用
風險曝險,掌握所持有之各項資產標的、交易對手及發行者信
用變化外,亦訂定單一金融機構信用集中度管理指標及國家風
險限額,加強信用集中度風險管理。就個別資產及國家,建立
信用風險量化指標之追蹤與觀察,以提供量化資訊予管理階層
做為決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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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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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資金流動性與資產之市場流動性的指標與限額,控管公司
資金之進出時程與金額對流動性之影響,並確保必要時資產之
變現性。同時,在資產配置與交易對手曝險等方面,避免風險
集中。另佐以資產信用品質之嚴格要求與信用風險追蹤,監控
是否因信用風險變化導致流動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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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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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作業風險管理政策」,建立作業風險自行評估機制;定
期自我檢測作業風險監控點及關鍵風險指標,以及早察覺已存
在或潛在的風險,即時採取風險沖抵或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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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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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保險商品設計,經過合理性之費率定價原則,於送審前由
授權主管及合格簽署人員簽署,確認送審事項之正確性及適法
性,於主管機關核准後始進行銷售。核保、理賠及招攬過程,
設置妥適之管理機制,除訓練、培養專業之核保、理賠及招攬
人員外,對於每一保險予以適切之危險評估,以防止投保之道
德危險,淘汰逆選擇高的不良保件,確保公司營運安全;對於
理賠之辦理,設置有效監控流程,發現並預防保險詐欺;妥適
選擇信評良好之再保公司,安排再保風險移轉。對於準備金提
存,亦透過建置作業程序說明書及法令遵循自行查核作業等監
控機制,以確保準備金提存之合法性與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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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配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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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定期召開會議對資金來源(負債)與資金運用(資產)之
配置策略、資產負債存續期間監控、利率風險管理及評估自有
資本對風險性資本比率之適足性等相關資產負債管理工作進行
管控與因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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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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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之主要風險外,為加強對新興風險及氣候變遷風險之關注及管理,本公司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及衡量,並分別制定內部管理機制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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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