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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最近年度支付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及總經理之酬金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單位:新臺幣元, %
年度項目金額佔稅後淨利比例
112酬金總額合計138,252,599-0.80

酬金給付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一、本公司董監事酬金皆依股東常會決議及公司章程授權董事會議定,且本公司已訂定「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酬金給付準則」, 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總經理之任免及報酬係董事會之職權,其任免及報酬係依照董事會決議辦理。 三、總經理之酬金總額(含副總以上層級人員)之酬薪。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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