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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最近年度支付董(理)事、監察人(監事)及總經理之酬金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單位:新臺幣元, %
年度項目金額佔稅後淨利比例
112酬金總額合計146,251,8215.02

酬金給付政策、標準與組合、訂定酬金之程序,及與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性
一、本公司董事之報酬,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依公司章程第十八條之一及二十七條授權董事會依其對營運參與程度及貢獻之價值,並參酌同業通常水準議定之。 二、總經理之報酬由董事會依據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所提出之建議決議之。 三、針對經營團隊之營運績效與貢獻度衡量,本公司酬金政策皆將未來風險納入考量。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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