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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安達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概況 - 代收保費機構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
代收機構屬性類型 銀行代號 代收機構名稱 首期 續期 代收條件/繳費方式 備註
金融機構 021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 需填寫「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並於續期保費應繳日前寄達本分公司客戶服務部,限代收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
金融機構 700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V 需填寫「保險費自動轉帳付款授權書」,並於續期保費應繳日前寄達本分公司客戶服務部,限代收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
金融機構 700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V V 臨櫃劃撥,限代收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
金融機構 812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 V 自動櫃員機(ATM) 、臨櫃匯款及信用卡收單,限代收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
金融機構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V V 信用卡收單,限代收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
金融機構 822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V V 信用卡收單,限代收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
非金融機構 統一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V V 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V V 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來來超商股份有限公司 V V 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V V 個人健康及傷害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行動通信分公司 V V 行動裝置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台灣之星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V V 行動裝置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V V 行動裝置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V V 行動裝置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V V 行動裝置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非金融機構 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V 行動裝置保險費,單筆金額以5萬元為上限

※申報頻率
事實發生或內容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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