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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攸關大眾權益及其他-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裁處日文號違反法令條文處分內容摘要裁處書明細
2023/12/08 金管保壽字第11204940682號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6條第1款、第4款及第5款、第7條第2款及第4款、第9條第1項第1款、第17條第1項第3款及第24條第1項第2款 金管會認台灣人壽送審備查之「台灣人壽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且有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30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7款及第9款規定之情事,依保險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並依上開準則第29條第3款規定列入台灣人壽紀錄3次。 金管會認台灣人壽送審備查之「台灣人壽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3/08/10 金管保壽字第11204928202號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及第8款 金管會對中信金控辦理「一般業務檢查」,認台灣人壽公司治理有重大缺失,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違反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4款及第8款規定及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1,000萬元整,暨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並依同條項第1款規定,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限制台灣人壽一年內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在建工程除外),屆期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進行;併依同條項第7款規定,令台灣人壽自本裁處書送達翌日起,停止總經理執行總經理職務1年。 金管會認台灣人壽公司治理運作之內部控制制度未能有效運作,且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3/04/28 金管保壽字第1110153539號 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金管會對台灣人壽辦理「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專案檢查報告」所涉缺失,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及限期改善。 金管會對台灣人壽辦理「法令遵循制度執行情形專案檢查報告」所涉缺失,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及限期改善。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3/03/24 金管保壽字第11204909332號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4款、第8款 金管會對台灣人壽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所列缺失事項,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 金管會對台灣人壽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所列缺失事項,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2/12/20 金管證發罰字第11103636102號 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3項第2款 核處公司負責人新臺幣72萬元罰鍰 本公司於111年9月30日決定變更管理金融資產之經營模式,未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核有違反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情事。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2/09/26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37892號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2款;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9條;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第10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9款第2目、第2項第4款、第7條第1項第3款第4目及第17條 金管會認台灣人壽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3項糾正。 台灣人壽辦理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30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3項糾正。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2/08/18 金管保壽字第11104387952號 「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第3點第1項、第2項及第3項 金管會認本公司辦理「台灣人壽吉美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台灣人壽傳承富滿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宣告利率計算公式及辦理宣告利率訂定作業,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命本公司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停止銷售該商品。 本公司辦理「台灣人壽吉美勝美元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台灣人壽傳承富滿利率變動型終身壽險」宣告利率計算公式及辦理宣告利率訂定作業,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44條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30條第1項第1款、第3款規定,自處分書送達之翌日起停止銷售該商品。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2/08/10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31002號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1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8款;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8款第7目、第17條 金管會認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 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2/07/08 金管保壽字第11101376212號 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 金管會認本公司辦理新契約核保作業,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本公司辦理新契約核保作業,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有有礙健全經營之虞,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2022/05/11 金管保壽字第11104918642號 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 金管會認本公司辦理高齡金融消費者之招攬、核保作業,核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並依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 本公司辦理高齡金融消費者之招攬、核保作業,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20萬元整及予以1項糾正。 裁處書附件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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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頻率
1.申報頻率「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更新:人身保險業暨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各款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修改為「事實發生之日起二日內更新:人身保險業暨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條第一項各款有提董(理)事會決議者,董(理)事會決議日先於事實發生日,應於董(理)事會決議日起二日內更新及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
2.申報頻率「按季公布:人身保險業暨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修改為「應於接獲裁處書或處分書之日起15日內揭露:人身保險業暨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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