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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825552
發言日期
2013/08/01
發言時間
09:30
發言人
岑美慈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75888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10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3/07/31
有解散或保險契約轉讓之情事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擬將概括承受英屬百慕達商宏利人壽保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之營業與資產及負債
說明 (600字內)
本分公司之母公司於本(102)年7月31日與中國信託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信託人壽」)簽署一項重要協議,出售旗下英屬百慕達商宏利人壽保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宏利人壽台灣分公司」)之人身保險業務予中國信託人壽,根據此協議,中國信託人壽擬將概括承受宏利人壽台灣分公司之營業與資產及負債。此交易仍須經過主管機關之核准。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