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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354402
發言日期
2023/04/07
發言時間
16:00
發言人
林承斌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367890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3/04/07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私募現金增資普通股
說明 (600字內)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4/07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富邦金控持有本公司100%之股權,為本公司唯一股東。 4.私募股數或張數:1,000,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新台幣16,000,000,000元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私募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本公司每股淨值八成為基礎,參酌母公司富邦金控之普通股股價淨值比,作為價格訂定參考依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強化自有資本。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維持股東結構單一化。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本案於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16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除依法私募股票限制轉讓之外,其餘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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