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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944639 發言日期 2022/08/01 發言時間 09:00
發言人 林建忠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77471996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7/21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產字第1110492945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第2款及第17條規定。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
  處分內容 核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
摘要 (限100字內) 辦理行動裝置保險業務,查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核處罰鍰新台幣6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本公司與Apple Asia LLC, Taiwan Branch合作推廣行動裝置保險業務,依規定應確實執行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資格管理、酬金與承受風險及支給時間之連結考核、招攬品質與招攬糾紛之管理等,惟本公司對於其業務招攬人員之管理,有登錄資格控管機制未完備及未建立完整管理考核機制之情事。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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