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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619585
發言日期
2015/11/20
發言時間
15:47
發言人
李光霖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821666#250
符合條款
第十條第一項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5/11/20
董事會決議減資、增資發行新股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註銷買回股份減資事宜
說明 (600字內)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20 。 2.減資緣由: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4項之規定,辦理銷除股份變更登記作業。 3.減資金額:新台幣16,160,000元。 4.消除股份:1,616,000股。 5.減資比率:0.44% 。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3,622,004,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4/11/20 。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