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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531405
發言日期
2012/10/31
發言時間
16:42
發言人
會計部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
發言人電話
2389585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5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2/10/31
經主管機關公告應記載之事項。
文號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101年度前三季應揭露之大陸地區投資
說明 (600字內)
101年度前三季應揭露之大陸地區投資 投 資 總 額 38,867,421仟元 投 資 損 益 419,463仟元 註1:依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12條辦理揭露。 註2:上表總額包含以港幣、人民幣及美金計價現金餘額(港幣140,024仟元、美金50,743仟元、人民幣101,804仟元,約當新台幣2,493,515仟元)及現金部位匯率評價損失新台幣19,207仟元。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