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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3923616
發言日期
2022/07/18
發言時間
11:30
發言人
會計部
發言人職稱
會計部
發言人電話
23895858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2/07/13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111.07.13金管保壽字第1110492761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第148條之3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7款、第7條第1項第7款及第17條規定。
處分依據
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5項規定及同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
處分內容
核處60萬元罰鍰並予以糾正。
摘要 (限100字內)
辦理O姓民眾幫遠房表親投保之招攬及核保作業,有未落實招攬及核保內部作業程序情事。
說明 (600字內)
辦理O姓民眾幫遠房表親投保之招攬及核保作業,有下列欠妥情事,如: (一)保單招攬人未親晤見證保戶親簽,未落實要求從事保險招攬之業務人員有誠實填寫招攬報告書之義務,以及確認要保人身分與其確有投保、被保險人身分與其確有同意之作業程序。 (二)保單之承保作業,公司初審發現簽名不全退件處理,惟未完成審查程序即逕行建檔承保。 上述事實一、二,違規事實明確。
附件
下載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