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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174141
發言日期
2012/02/22
發言時間
11:41
發言人
鍾孟芳
發言人職稱
精算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16300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3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12/02/08
更換簽證精算人員及外部複核精算人員,其至少包含姓名、事實發生日、更換理由及相關說明。
文號
10100017200
違反法令條文
處分依據
處分內容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更換簽證精算人員
說明 (600字內)
負責本公司簽證精算事務之曾慶泓先生,自本(101)年2月8日終止與本公司之委任,並經本公司三十五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同意終止在案。另本公司聘任鍾孟芳小姐為本公司之簽證精算師,經本公司三十五屆第十五次董事會同意在案,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本案業經主管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於101年2月20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0100017200號核准鍾孟芳小姐擔任本公司之簽證精算人員在案。
附件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