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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249347 發言日期 2023/02/10 發言時間 08:30
發言人 林適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62200分機3900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3/02/08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產字第1110495508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148條之3第1項、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12款第2目及第17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8款第7目、「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
  處分內容 核處新臺幣180萬元罰鍰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時,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詳如附件
附件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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