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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4249347
發言日期
2023/02/10
發言時間
08:30
發言人
林適祺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562200分機3900
符合條款
第十一條第一項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裁處日
2023/02/08
最近二年經主管機關處分之事項。
文號
金管保產字第11104955082號
違反法令條文
保險法148條之3第1項、第2項授權訂定之「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7條第1項第12款第2目及第17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6條第1項第8款第7目、「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8款之規定
處分依據
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
處分內容
核處新臺幣180萬元罰鍰
摘要 (限100字內)
本公司辦理保險業務時,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及第5項規定核處罰鍰新臺幣180萬元整。
說明 (600字內)
詳如附件
附件
下載
資料開放宣告
資訊安全政策宣告
隱私權政策宣告
無障礙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