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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保險業揭露氣候相關資訊-氣候相關資訊執行情形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編號 項目 執行情形
1 董事會與管理階層對於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兆豐金控已於2020年4月簽署支持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倡議(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依循TCFD架構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兆豐保險為兆豐金控百分之百持股子公司,亦依循TCFD架構對氣候相關議題進行管理。兆豐保險以董事會為氣候變遷相關議題最高治理單位,並透過「風險管理委員會」及「永續發展ESG執行小組」,負責氣候風險與機會辨識與管理,確保落實氣候風險相關政策與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監督及治理。
2 所辨識之氣候風險與機會如何影響企業之業務、策略及財務(短期、中期、長期)。 兆豐保險配合兆豐金控,採行集團一致性做法,透過「影響程度」及「發生可能性」兩個衡量維度評估,排序氣候風險與機會之重大性,並考量氣候情境下對兆豐保險造成之可能財務影響程度。本公司前3項氣候風險及機會如下: 氣候風險:高溫營運成本提高、保戶理賠及客戶流失。 氣候機會:綠色金融商品、綠色採購及數位金融服務。 因應氣候風險,全球平均溫度持續上升,可能導致未來電價走升,公司營運成本將大幅提高;兆豐保險推行節能減碳措施,轉型低碳營運,逐步導入再生能源與綠建築,以因應氣候變遷升溫影響。就海平面升高,保戶財產遭受損害,使理賠金額增加;兆豐保險於承保及核保過程納入氣候變遷風險評估,研議依據評估結果調整費率模型之可能性,及檢視再保政策並加強監控巨災風險暴險變化與損失模擬。 因應氣候機會,兆豐保險開發創新低碳產品和服務,推動低碳產品與服務,增加綠色產業客戶,以提高公司營收。另兆豐保險優先採購具環保節能標章設備,降低辦公室能源消耗,以降低營運能耗成本。兆豐保險亦提供數位金融服務,擴大線上服務功能,優化數位服務系統,調整傳統業務模式,提倡無紙化,以降低公司營運成本。
3 極端氣候事件及轉型行動對財務之影響。 因極端氣候影響,造成颱風洪水風險損失頻率、損失幅度與損失幅度的變異程度增加,將因而造成個人與企業動產與不動產價值減損,影響個人或企業財務體質,亦可能使得承保標的價值減損,進而導致公司之財務損失。 於轉型行動上,衡量不同情境發展之碳價下,兆豐保險可能面臨碳成本轉嫁衝擊及投資部位碳暴險。
4 氣候風險之辨識、評估及管理流程如何整合於整體風險管理制度。 兆豐保險訂定《氣候風險管理準則》,規範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職責,並明訂氣候風險定義及其管理方針。針對氣候風險管理流程,兆豐保險依業務性質及規模建立適當之氣候風險管理機制,並依循下列流程管理氣候相關風險: (一)評估:於執行投資及承保業務前後,透過各項負面表列清單或評估指標辨識、評估、監控、管理、陳報氣候風險與機會之流程。 (二)監督:訂定氣候相關風險曝險之管理及持續監控機制。對具重大氣候相關風險之部門、交易對手及客戶,得建立相關機制,以管理所辨識之氣候相關風險,並鼓勵該交易對手及客戶採取必要措施以降低其氣候相關風險。 (三)審視:應逐步於現行風險管理流程,如:信用、市場、作業、流動性及其他各項風險等流程,考量納入氣候風險因素。 (四)控制:應對所面臨之氣候風險採行因應對策,如:風險迴避、減緩、控制、承擔及轉移等。
5 若使用情境分析評估面對氣候變遷風險之韌性,應說明所使用之情境、參數、假設、 分析因子及主要財務影響。 兆豐保險參考各國監理機構發布之氣候變遷壓力測試及方法論、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及中央銀行與監理機關綠色金融系統網絡(Network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發展氣候情境。針對實體風險,本公司採用溫和路徑RCP 2.6及嚴峻路徑RCP 8.5,以模擬比較未來不同溫室氣體濃度情境下,對兆豐保險的影響;針對轉型風險,兆豐保險參考NGFS氣候變遷情境架構,以兆豐集團內部碳定價、NGFS2030、NGFS2050作為情境設定,模擬不同情境下,兆豐保險可能面臨之碳成本轉嫁衝擊。 實體風險部分,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針對本公司營運據點共31處進行實體風險分析,本公司可能面臨之財務風險均為輕度等級。在RCP8.5情境下,營運據點位於高氣候敏感區域共 1處,預估2030年、2050資產減損分別約0.13、0.14百萬元,減損比例均小於0.01%。在RCP2.6情境下,無營運據點位於高氣候敏感區域,惟中高氣候敏感區域之據點共1處,預估2030年、2050資產減損分別約0.12、0.12百萬元,減損比例均小於0.01%。 另針對111年12月31日承保有效保單前30大風險部位進行分析,並以承保標地位址進行氣候敏感度等級統計。於RCP 8.5情境下,屬颱風險或洪災險之承保部位共計22件,位高氣候敏感區域之承保戶共1戶,自留責任額占承保部位比例4.76%。於RCP2.6情境下,屬颱風險或洪災險之承保部位共計22件,無高氣候敏感區域之承保戶。 轉型風險部分,截至111年12月31日止,兆豐保險長期投資部位年度碳排放約為88.4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兆豐集團內部碳定價、NGFS2030、NGFS2050進行情境模擬下碳暴險分別約當為新臺幣38.22萬元、23.34萬元、137.69萬元。
6 若有因應管理氣候相關風險之轉型計畫,說明該計畫內容,及用於辨識及管理實體 風險及轉型風險之指標與目標。 兆豐金控為因應氣候變遷議題,支持我國能源轉型政策–發展「減煤、增氣、展綠、非核之潔淨能源」,以降低空氣污染、落實節能減碳,兆豐金控於2022年已參考SBTi要求,訂定集團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1+2)以2020年為基準年,至2030年減量25%,並以逐年減少4.2%為目標,至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之目標。 為響應巴黎協定設定本世紀末升溫不超過 1.5°C 之目標,兆豐金控於 2023年4月簽署科學基礎減碳目標倡議 (Science Based Targets Initiative, SBTi) 承諾,未來將參考 PCAF 方法學計算範疇三投融資碳排放,依據 SBT 方法學設定具體減碳目標及路徑,以逐年減少4.2%為目標,並將目標提交審核。 兆豐保險遵循母公司兆豐金控所定溫室氣體減量計畫及相關政策,積極採取各項措施,以達成2030年減量25%及2050年淨零排放之目標。
7 若使用內部碳定價作為規劃工具,應說明價格制定基礎。 參考NGFS之淨零情境(Net Zero )於2030年碳預估值(約美金142元/公噸)作為評估與管理投融資對象之碳風險,未來將持續關注國內外碳價機制變化適時調整。
8 若有設定氣候相關目標,應說明所涵蓋之活動、溫室氣體排放範疇、規劃期程,每 年達成進度等資訊;若使用碳抵換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以達成相關目標,應說明所 抵換之減碳額度來源及數量或再生能源憑證(RECs)數量。 響應兆豐金控淨零願景,兆豐保險已於2015年起逐步導入溫室氣體盤查,2022年盤查範圍已涵蓋100%營運據點,未來將透過節能計畫與再生能源使用,逐步降低排放量,達成減量目標。 為達成淨零目標,兆豐保險於2022年更進一步與兆豐金控一同向澎湖科技大學購買298張「再生能源憑證」。2023年起,兆豐保險預計逐步提高總部綠電使用比例至36%以上,於2025年總部將每年使用60%以上綠電。目標於2030年國內營運據點100%使用再生能源,2050年全球營運據點100%使用再生能源。
9 溫室氣體盤查及確信情形(另填於4-28-2)。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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