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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風險管理資訊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04年3月
項目 資訊內容
風險管理單位 本公司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包括董事會、風險管理單位、各業務單位及稽核單位,並得視情況設置隸屬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
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 本公司採整合性風險管理架構為策略,以整合性的觀點分析,加強風險控管之廣度與深度。風險管理目標係在可接受的風險水準下,積極從事各項業務,以提升收入之質與量。各層級之風險權責歸屬如下: 一、 董事會: (一) 認知本公司營運所需承擔之各項風險,確保風險管理之有效性並負整體風險管理最終責任。 (二) 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及風險管理文化,核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政策,並將資源做最有效之配置。 (三) 對於風險管理並非僅止於注意個別單位所承擔之風險,更從公司整體角度考量各種風險彙總後所產生之效果。同時亦考量主管機關所定法定資本之要求,以及各種影響資本配置之財務、業務相關規定。 二、 風險管理委員會: (一) 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並適時向董事會反應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提出必要之改善建議。 (二) 執行董事會風險管理決策,並定期檢視公司整體風險管理機制之發展、建置及執行效能。 (三) 協助與監督各部門進行風險管理活動。 (四) 視環境改變調整風險類別、風險限額配置與承擔方式。 (五) 協調風險管理功能跨部門之互動與溝通 (六) 負責綜理公司整體的風險管理。 三、 風險管理單位: (一) 負責公司日常風險之監控、衡量及評估等執行層面之事務,並獨立於業務單位之外行使職權。 (二) 依經營業務種類執行以下職權: 1. 協助擬訂並執行董事會所核定之風險管理政策。 2. 依據風險胃納,協助擬訂風險限額。 3. 彙整各單位所提供之風險資訊,協調及溝通各單位以執行政策與限額。 (三) 處理其他單位違反風險限額時之事宜。 四、 各業務單位: (一) 為有效聯結風險管理單位與各業務單位間,風險管理資訊之傳遞與風險管理事項之執行,本公司視情況,得於業務單位中設置風險管理人員,俾有效且獨立地執行各業務單位之風險管理作業。 (二) 業務單位主管執行風險管理作業之職責如下: 1. 負責所屬單位日常風險之管理與報告,並採取必要之因應對策。 2. 督導定期將相關風險管理資訊傳遞予風險管理單位。 (三) 業務單位執行風險管理作業之職責如下: 1. 辨識風險,並陳報風險曝露狀況。 2. 衡量風險發生時所影響之程度(量化或質化),以及時且正確之方式,進行風險資訊之傳遞。 3. 定期檢視各項風險及限額,確保業務單位內風險限額規定之有效執行。 4. 監控風險曝露之狀況並進行超限報告,包括業務單位對超限採取之措施。 5. 協助風險模型之開發,確保業務單位內風險之衡量、模型之使用及假設之訂定在合理且一致之基礎下進行。 6. 確保業務單位內部控制程序有效執行,以符合相關法規及公司風險管理政策。 7. 協助作業風險相關資料收集。 五、 稽核單位:依據現行相關法令規定查核公司各單位之風險管理執行狀況。
風險管理機制說明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資產價值在某段期間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資產可能發生損失之風險。 本公司已就所允許之投資商品範圍,訂定適當之市場風險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包括下列項目: 1. 針對主要資產訂定相關風險控管辦法。 2. 市場風險衡量方法(包括質化或量化之方法)。 3. 訂定適當之市場風險限額及其核定層級與超限處理方式。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指債務人信用遭降級或無法清償、交易對手無法或拒絕履行義務之風險。 本公司已針對涉及信用風險之資產部位,訂定適當之信用風險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包括下列項目: 1. 交易前之信用風險管理。 2. 信用分級限額管理。 3. 交易後之信用風險管理。
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分為「資金流動性風險」及「市場流動性風險」。「資金流動性風險」係指無法將資產變現或取得足夠資金,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責任之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係指由於市場深度不足或失序,處理或抵銷所持部位時面臨市價顯著變動之風險。 本公司已訂定適當之流動性管理辦法,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包括下列項目: 1. 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 2. 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 3. 異常及緊急狀況資金需求策略。
作業風險 作業風險係指因內部作業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之風險。其內容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策略風險及信譽風險。 本公司對於作業風險已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包括下列項目: 1.作業風險控管措施。 2.作業風險辨識。 3.作業風險衡量。 4.作業風險管理工具。
保險風險 保險風險係指經營保險業務時,因環境之改變導致所承擔的風險惡化,或不適當的核保、理賠、再保、商品設計與定價造成公司遭受損失,進而無法清償之風險。 本公司除遵循主管機關相關法令規定外,並視業務需要訂定相關規範。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係指資產和負債價值變動不一致所致之風險。 本公司根據所銷售之保險負債風險屬性及複雜程度,訂定適當之資產負債管理機制,使本公司在可承受之範圍內,形成、執行、監控和修正資產和負債相關策略,以達成公司預定之財務目標。其管理機制包括下列項目: 1.資產負債配合風險辨識。 2.資產負債配合風險衡量。 3.資產負債配合風險回應。
其他風險 準備金相關風險係指針對簽單業務低估負債,造成各種準備金之提存,不足以支應未來履行義務之風險。 本公司對於保險業務之準備金相關風險已訂定適當之風險管理機制,並落實執行;其管理機制包括下列項目: 1. 檢視準備金提存之合法性。 2. 訂定適當之準備金提存處理程序。 3. 準備金風險之衡量。 4. 準備金相關風險控管方式。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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