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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資訊公開說明文件

公司治理 - 風險管理資訊
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資訊內容
風險管理單位 本公司設有隸屬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並由召集人徵詢其他董事三至五人擔任委員,風控長為執行秘書,主要職掌為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並適時向董事會反應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此外,本公司亦設置風險管理部,為負責公司日常風險之監控、衡量及評估等執行層面事務之總彙整單位。風險管理單位應獨立於各業務單位,協助風險管理委員會落實和執行整體風險管理政策,以及協調溝通各業務單位之風險控管任務。
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 本公司於『風險管理政策』明訂“確保公司資本適足與清償能力、落實風險與報酬平衡性以穩健達成經營目標”為本政策之目的。 為穩健達成經營目標,政策中明訂公司應依據經營目標並考量業務成長、風險與報酬等因素,建立適當之風險管理策略: 一、應訂定風險胃納以預先設定可承受之風險範圍;風險胃納得以質化或量化的方式來呈現,其量化應與財務指標相連結。 二、應依風險特性與公司之風險胃納,訂定各主要風險限額,並定期監控及落實執行限額超限之處理。 三、於評估業務經營績效時,應同時考量報酬與風險承擔之關係。 各項主要風險管理流程、風險類別亦於政策之中明訂,並以三項實施體制以形成策略導向之企業風險管理架構: 一、日常之個別風險管理體制 二、緊急應變體制 三、整合性風險管理體制
風險管理機制說明 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利率、權益證券價格、匯率或不動產價格等各種市場風險因子變動,致所持有之資產價值變動,因而遭受損失之風險。管理機制為透過設定與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一致性水準之市場風險限額、監控風險限額與執行逾越風險限額之作業程序等措施,將各種市場風險因子變動致本公司遭受損失之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範圍之內。前述市場風險限額包括部位授權限額、風險資本限額與停損限額等。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分為投資相關信用風險及非投資相關信用風險,係指因交易對方或債務人無法履行義務之可能性增加,致本公司所持有資產價值變動,因而遭受損失之風險。管理機制包括業務單位須於交易前審慎評估交易對手、發行者、保證機構等之信用狀況,以及交易後風險管理單位定期檢視交易對手、發行者、保證機構、投資部位等信用狀況以充分揭露其風險狀況,以及透過風險胃納/風險容忍度一致性水準之市場風險限額、監控風險限額。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流動性風險分為「資金流動性風險」及「市場流動性風險」。資金流動性風險,係指因簽單保費減少、解約增加、巨災發生,或財務操作時發生債權無法回收等因素,致本公司資金不足因應,而被迫以較高成本取得資金或以較低價格處分資產,因而遭受損失之風險。管理機制分為四個時期加以管理,藉由模擬未來公司流動資金需求及次一年度資金配置計畫設立預警線。除巨災時期需啟動緊急資金調度計畫外,依本公司資金部位及日常資金部位,區分為平常、謹慎及危急三時期進行管理。 市場流動性風險係指將因市場深度不足或失序致本公司無法進行交易,或被迫以較不利條件進行交易,因而遭受損失之風險。管理機制為透過業務單位進行投資交易時,考量市場交易量與其所持部位之相稱性,並謹慎管理巨額交易部位對市場價格造成重大影響。
作業風險 作業風險係指因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之不足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致本公司遭受損失之風險;其內容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策略風險及商譽風險。 作業風險之管理方法包含下列: 一、適當之權責劃分:各項業務活動及營運交易之作業流程應建立適當之權責劃分。 二、明確及有效的授權:不同型態之業務及交易活動訂定明確之分層負責授權標準,各層級人員在授權範圍及授權額度內執行各項營運作業。 三、核對相關文件並保留交易軌跡:對於各項業務活動及營運交易之文件或相關資訊應確認其正確性,並依規定保留紀錄軌跡。 四、委外作業管理:辦理委外作業時,應遵循主管機關頒布之相關規定及公司內部作業規範辦理。 五、非契約權利風險之管理:公司應保護公司有形及無形之資產,就公司之有形資產應完成必要之登記或法律程序,以確保公司之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得依法行使;就公司之無形資產應建立必要機制,確保公司之智慧財產權不受第三人非法之侵害。若欲授權第三人使用公司之智慧財產權,應於授權契約中明定授權之期間、範圍與方式。 六、資訊系統風險管理措施:資訊系統風險的管理,應由風險主管單位訂定並遵循管理規章辦理,於日常作業中落實以降低資訊系統風險。 七、法律風險管理措施:法律風險的管理,係藉由適當的管理措施降低法律風險,將本公司可能遭受損失之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管理法律風險的基本原則,包括法令遵循與法令變動風險之管理、簽訂契約之風險管理、及法律糾紛之風險管理。 八、作業中斷風險管理措施:作業中斷風險的管理,應由業務單位擬定日常作業風險降低的對策以及適當有效之替代方案。針對重大之緊急事件應預先評估建立必要之應變計劃流程及相關備援機制,以持續運作並提供客戶服務,將損失影響程度降至最低。 九、保險相關作業風險管理措施: (一)商品設計及定價風險管理 (二)核保風險管理 (三)核保制度及程序之建立 (四)核保手冊或準則之制定 (五)核保風險管理指標之設定 (六)理賠風險管理
保險風險 依據風險之辨識、衡量、回應與監控等風險管理流程,將本公司可能遭受之核保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 核保風險可按不同類型之商品或險種訂定適當之質化標準或量化方法予以衡量,並制定相關風險指標以作為風險回應與監控之依據。核保風險資訊之彙整、溝通或傳遞應包含下列主要機制: 一、核保風險量化評估機制 二、自留風險與再保險風險管理機制 三、巨災風險管理機制 四、準備金相關風險管理機制
資產負債配合風險 本公司針對資產負債組合進行風險辨識,以判斷造成該組合之現金流量變動之風險因子,並利用適當之衡量方法,將此一風險因子進行質化或量化之分析,以瞭解可能影響程度。如影響程度超出可容忍範圍,則進行該組合內之資產或負債項目之調整。 在影響資產負債配合之因素中,本公司針對影響性較大之流動性風險實施管理,藉由模擬未來現金需求以確保公司資金維持於安全水位之上。此外,並以確定情境分析方法衡量公司於遭遇某些特定情境時之影響程度,情境考量因素包括保險風險中巨災事故發生時之大量保單賠款資金需求,以及巨災情境下可能伴隨之市場風險(資產跌價損失)等,以測試公司於巨災時期之緊急資金調度狀況。
其他風險 其他風險係指除了上述主要風險項目以外之風險項目。本公司亦定期針對其他風險如新興風險、氣候變遷風險等進行評估及衡量,並建立適當之風險控管處理程序。

※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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