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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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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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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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隸屬董事會之「風險管理委員會」,由獨立董事擔任召集人,主要職掌為擬訂風險管理政策、架構、組織功能,建立質化與量化之管理標準,定期向董事會提出報告,並適時向董事會反應風險管理執行情形。委員會下分設保險風險、信用及市場風險、作業風險、氣候變遷風險等四個小組。各風險小組主要職掌為辨識、評估及監督所管控的風險,以及建立風險管理程序並監督風險管理程序遵循情形。風險管理室負責公司日常風險之監控、衡量及評估等執行層面之事務,主要職責有:1.協助擬訂並執行董事會所核定之風險管理政策。2.協助審議風險限額擬定之相關作業。3.彙整各單位所提供之風險資訊,協調及溝通各單位以執行政策與限額。4.定期提出風險管理相關報告。5.定期監控各業務單位之風險限額及運用狀況。6.協助進行壓力測試。7.其他風險管理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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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政策及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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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量企業文化、經營環境、風險管理能力,並參考「保險業風險管理實務守則」、「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令訂定風險管理政策,並經董事會審核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風險管理政策內容涵蓋風險管理策略及風險管理目的、風險管理組織與職責、主要風險種類、風險胃納、風險評估、回應與監控、文件化之規範、風險管理程序等。風險管理組織架構從上到下為董事會、風險管理委員會、風險管理室、業務單位及稽核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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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管理機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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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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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價值在某段期間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資產可能發生損失之風險:1.利率風險控管。2.價格風險控管。3.匯率風險控管。4.集中性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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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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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信用遭降級或無法清償、交易對手無法或拒絕履行義務之風險:1.交易前之信用風險管理。2.信用分級限額管理。3.交易後之信用風險管理。4.針對資產部位之特性或其他信用部位之交易衡量信用風險管理。5.再保險分出信用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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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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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適時將資產以合理價格出售而導致之風險:1.依業務特性評估與監控短期現金流量需求,並訂定資金流動性風險管理機制,以因應未來之資金調度。2.設立獨立於交易單位之資金調度單位,進行每日現金管理及持續性現金流量管理,並負責監控各業務單位淨現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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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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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內部作業流程、人員及系統之不當或失誤,或因外部事件造成之直接或間接損失之風險: 1.作業程序風險控管。2. 資訊系統風險控管。3.法令遵循風險控管。4.重大意外事故風險控管。5.營運持續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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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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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經營保險本業之保費收入,考量發生賠款、相關費用及再保險後,因非預期之變化造成損失足以影響到公司經營安全之各種風險:1.核保風險控管。2.準備金提存風險控管。3.巨災與累積風險控管。4.理賠風險控管。5.再保險風險控管。6.新保險商品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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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負債配合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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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在環境之原因包括利率、政策、法令及巨災等變動因素,造成資產與負債價值變動不一致之風險。針對主要資產訂定相關風險控管辦法,投資標的之市場及產業別宜適度分散,到期年限應妥善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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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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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風險之外可能面對的其他風險,因政治、法令、經濟、科技、市場、實際環境等變動而顯現足以影響到公司經營安全之營運風險為主要控管風險。其他風險考慮項目包括信譽風險、策略風險、保護行為風險及政經風險等。視風險發展情況依據其特性及其對公司之影響程度,必要時建立適當之風險控管處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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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頻率:
除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應於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更新。